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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大队实行事故预防“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效果好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关闭】

黄骅大队实行事故预防“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效果好

为全面推动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应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黄骅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准确应对交通安全形势的变化,以警务数字化协同系统为平台,以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为载体,根据交通事故案发情况,对辖区道路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大大提高了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效率,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一、建立一个系统
大队为切实加强对事故预警工作的领导,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做到反应灵敏、信息及时、动作迅速、处置得当。专门成立了由市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张桐森任组长,教导员刘子军任副组长,各中队、站、室一把手为成员的事故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办公室,主管事故副教导员赵凤翔任组长,事故中队、公路巡警中队、宣教中队内勤为成员,配齐通讯装备,健全规章制度,以网络传输为主,电话、传真为辅,自上而下建立起一个系统规范的信息网络。
二、规范一条流程
大队实时定期分析,重大情况随时发布的交通事故预警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会议,公路巡警中队上报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及查纠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事故中队结合发案情况,从时间、路段、车辆、违法行为等方面对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与巡警中队共同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三、形成一项机制
通过对事故发案的总结和分析,大队以各公路巡警中队为单位,对各自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发出“红、黄、绿”三色交通事故警报。凡辖区一周内发生一起死亡一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向该中队发出红色警报,辖区内发生一起重伤一人交通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向该中队发出黄色警报,凡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向该中队发出绿色警报,表示该中队基础工作扎实,路段安全状况良好。同时,上述信息由宣教中队通过媒体和手机短信向社会发布,提示群众注意路段行车安全,大大地提高了交管工作效果,有力地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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