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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警教育培训 严格执法内外监督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关闭】

加强全警教育培训 严格执法内外监督
沧州支队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支队结合全市交警系统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努力塑亮新时期交警形象。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和执法培训,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法制理念
按照省局《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了学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采取讲授座谈、案例评析、网上答题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执法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同时把规范执法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执法程序的学习和运用,提高执法艺术和技巧,各交警大队也要在支队组织的基础上,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对一线民警进行培训。
二、做好2008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规范执法的重点,也是执法质量考评的重点。为此,支队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执法考评的标准、内容、时间,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结合等方式,组织检查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2007年11月份以来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案卷、事故处理案卷、车辆和驾驶人档案进行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价。同时要求各大队继续做好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工作,在原有考评内容的基础上,加大对“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的督导检查,使我市交警在执法质量和科技信息应用化方面得到双提高。
通过执法考评梳理是否存在执法态度不好、语言动作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执行处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罚款不开票据的问题;是否有非现场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处罚法律文书不齐全、违规扣车扣证和随意拦车、追车的问题;是否存在因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的问题;是否存在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在办理机动车与驾驶人相关业务工作中强制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问题。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有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吸取,制订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
三、认真落实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支队要求全市各级交管部门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要进一步整改规范非现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收集、审核、处理等方面程序和交通违法信息告知方式。
四、加强执法监督,完善一般程序处罚法制审核文书,建立事故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执法机构,依法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和处罚标准,实行事故处理证据公开。二是要建立健全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侵犯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执法问题。三是要建立群众投诉督办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明确职责,规范群众投诉程序。四是要拓展法制员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交警队伍法制机构力量,提高法制审核力度,为规范执法提供好充分的法制保障。五是要深化警营开放,广泛邀请人大、政协代表、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代表召开恳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交通管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六是要完善勤务检查制度,以国省道为重点,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同时加强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的勤务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七是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根据民警工作职责,结合辖区交通秩序、交通流量情况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不同岗位管理的难易程度,落实对执法程序、执法效果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工作,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核,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效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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